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加强智能建筑中通信网络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入网检验和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颁发单位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颁发时间1999.04.26
实施时间1999.04.26
终止日期
--------------------------------------------------------------------------------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电子厅局(公司),有关设计、施工单位:
  智能建筑中的综合布线、通信网络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通信网的安全畅通和运行质量。近期,随着“智能建筑”的兴起,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建设愈来愈多,许多设计、施工单位都参与到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建设中来。由于一些设计、施工或系统集成单位不具备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对综合布线和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标准不甚了解,造成一些建筑的综合布线和通信网络系统工程质量较差,甚至不符合通信网络有关标准、规范,影响通信网的“三性”。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确保公用通信网的运行质量,向社会提供安全、畅通、可靠、令用户满意的通信服务,现将部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现已从事通信、电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并具备通信、电子系统工程甲、乙、丙级设计和一、二、 三、四级施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等级智能建筑内的通信网络、综合布线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施工,不具备上述通信、电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智能建筑内的通信网络、综合布线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施工。
二、各通信部门应加强智能建筑中通信网络和综合布线系统的入网检验,把好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关,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该系统接入公用通信网之前。凡由不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进行的设计、施工以及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工程不予审查、验收,凡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公用通信网运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