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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适用于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收养关系的解除)

(  )  字第  

 

  兹证明养父母      夫妇与生父母      夫妇协商,(并征得养子(女)   同意,)于       日达成解除          收养关系协议,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附:本格式适用于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收养关系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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