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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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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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儿子(24岁)晚上和四个狐朋狗友一起在大排档吃东西,其中有两个是认识很久的中学同学(以下简称C,D),另外两个不认识(以下简称A,B)。吃东西的时候,A,B两个人砍断了邻桌的手筋,当场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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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甲2014年1月购买了一辆小车用于帮几家公司送货,为了补贴家用,甲在送完货后经常在徐泾公园处做黑车生意。2014年4月6日,甲送完货后像往常一样,驾车到徐泾公园门口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