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将要离婚.财产分割时,有一部分存款是父母交给我保管的(婚前也是家里的钱由我保管包括父母的).这钱以我和我妻子的名字存在银行,离婚 ..
2009年9月领证,2011年2月开始分居。目前房产一套,系男方于2005年出资购买,并还贷,女方在2009年11月,在产证上加了名字,并共同还款,婚前男方出资20万装修,婚宴,女方出资6万,男方 ..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单位住房,婚后共同偿还房款,但单位规定房屋需要十五年后才能过户个人,所以,如果在这十五年期间双方发生离婚需要分割财产的话,女方可以得到哪些部分?请专家给点意见。..
),有一女儿。由于我朋友目前脑出血,瘫痪在床;想咨询下,要是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在公司上班7-8年,要是不可以再工作,.....
我和我对象是2007年8月登记结婚的,在结婚之前于2006年10月份签订购房合同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签合同都是签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买房子的时候是我父母出了19万,其中有15万提出来现金交给房主的首 ..
婚前由父母出首期购房有我与父亲名婚后共同还贷款3年半并提前还了4万另有15万存款与股票并与人开一小店有稳定收入但都不在我掌握中但我知道银行帐号和股票帐号现在离婚法院会怎么判我要提供.....
本文由成都律师吴锦熤整理发布,如有法律问题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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