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单位会计决算行为,提高会计决算报表质量,推动地方会计.....
-
院属各单位:..
-
订立行政事业单位兼职会计合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