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答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 第一条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
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事宜,便于试点企业和银行办.....
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发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现将跨境贸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