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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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5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具体操作问题将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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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31号文规定的“企业在年度终了三个月内,须对上年度的出口退税情况进行全面清算”的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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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扩大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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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50号)文件规定,结合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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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对本市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外高桥保税区内生产型企业1998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及有关问题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