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时,如果符合商标法有关商标侵权行为规定的条件,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在商品与服务相关联的情况下,使用与 ..
根据商标的用途,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有形商品上使用的标记。 (.....
根据商标的用途,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有形商品上使用的标记。 (.....
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因此,“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一规定应适用.....
裁判要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判断商品和服务类似与否的参考依据,而非唯一依据;法院应坚持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的原则,合理确定驰名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标代理组织: 实行新的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后,商标注册申请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在填报商品或服务项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一些可以填报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标代理组织: 1995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尼斯联盟第十七次专家委员会通过了对第六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又称《尼期.....
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五日签订于尼斯,一九六七年七月十日修订于斯德哥尔摩,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修订于日内瓦,并于一九七九年十月二日修改于日内瓦。 第一条建立特别联盟;采用国.....
(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五日签订于尼斯,一九六七年七月十四日修订于斯德哥尔摩,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修订于日内瓦)第一条.....
协定 第一条〔设立特别同盟;采用国际分类,分类表的说明和文字〕 (一)参加本协定的国家组成特别同盟,采用共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以供商标注册之用(以下简称“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