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生产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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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税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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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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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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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94号)转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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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