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对粮油等商品市场价格监测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物价局、市各有关价格监测点:
为贯彻落实我局《关于加强粮油等商品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杭价[2003]257号)精神,加强市场价格情况的反馈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我局决定立即启动粮油等商品价格紧急监测预警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次加强监测的商品为:早籼米、晚籼米、晚粳米、面粉、猪肉、鸡、鸡蛋、食用油及其他价格涨幅较大的商品(具体价格见附表)。
二、建立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从10月21日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全市各粮油等商品价格监测点和各区、县(市)的价格主管部门要每天(含节假日)下午4点钟以前将当天的粮油等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含数据和文字)经领导签字后上报杭州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E—MAIL:hzwj@zjpi.net 传真:0571-85175030)。凡出现较大范围的价格剧烈波动的,要立即报告。
三、具体上报的内容:当天监测的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的幅度;上涨的原因;市场和群众对价格上涨的反应;各地采取的措施等。
杭州市物价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