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纸塑小包装食盐价格的批复
湖北省盐业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制定纸塑小包装食盐价格的请示》(鄂盐司财[2004]71号)收悉。为丰富市场供应,适应环保要求,增加食盐品种,满足社会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省盐业总公司开发一种新型纸塑小包装食盐。经审核成本,并考虑与毗邻省份的价格衔接,现对该品种的市场销价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纸塑小包装食盐含税批发价格每箱(25公斤装)55元,零售价格每袋(500克装)1.30元。 
  二、纸塑包装食盐目前只投放大中城市销售,销售中必须确保普通复合膜包装食盐的供应,多品种食盐同时并销,由消费者自主选购,特别要充分满足广大农村市场普通碘盐的基本需要。如出现强制销售纸塑袋盐而使普通碘盐断档脱销或两种食盐捆绑销售的问题,一经查实,我局将撤销纸塑包装食盐的规定价格。 
  三、请你公司在销售纸塑包装食盐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纸塑包装食盐顺利投放市场。本批复价格执行中如有异常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四、本批复价格为试销价格,从2004年10月15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报省物价局重新核定销售价格。 
 
 
湖北省物价局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