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1995年11月23日《关于长沙县搬迁县址的请示》和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长沙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长沙市区迁至该县的星沙镇,迁移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