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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信息基础管线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合理利用我市公共空间资源,加强政府调控,避免重复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地下资源管理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精神,决定对本市信息基础管线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信息化办公室行使对信息基础管线(含地下与架空管线)需求与建设的行业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能,市规划局对信息基础管线建设行使规划管理职能。 
  二、自本通知发出之日本,本市各信息网络运营商需建设的信息基础管线项目报建,须经市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审核和综合协调后再报市规划局审批,纳入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并由市信息办牵头实施集约化建设。 
  三、由市信息办牵头开展我市信息基础管线资源存量及具体使用情况调研,各电信网络运营单位应于2002年5月15日前将已建的信息管线资源情况报市信息办备案。 
  四、已取得信息基础管线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和未开工项目,项目单位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的规划和施工方案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五、本市各信息网络运营商应于2002年6月15日前,将本单位信息管线建设两年计划和五年需求规划报市信息办。市信息办、市规划局将根据成都市总体规划和社会对信息管线的需求,组织编制本市信息基础管线集约化建设总体规划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行。 
  六、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市信息化办公室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检查。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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