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完全以尾气为燃料的锅炉排放污染物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环境保护总局:
你局《关于青岛德固萨化学有限公司锅炉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的请示》(鲁环发[2002]8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青岛德固化学有限公司以焦油和乙烯为原料。裂解生产炭黑,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尾气在专用锅炉中燃烧发电。根据你局来函及青岛市环保局反映的情况,该锅炉完全以尾气为燃料,未掺烧其他燃料。因此,该锅炉应属于一种工艺尾气处理装置,其尾气排放控制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国家环保总局
2002年3月26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健康山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评审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
»
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
»
青岛市“健康山东行动”实施方案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关于编报2011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预算书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