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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对白沙绿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的公告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海南省国营白沙农场茶厂(企业信息见附件)提出的白沙绿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海南省国营白沙农场茶厂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白沙绿茶产品上使用白沙绿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批准使用白沙绿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企业信息(第一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商标
  电话
  1
  海南省
  国营白沙农场茶厂
  海南省白沙黎族
  自治县国营白沙农场
  邢贻标
  白沙
  0898-275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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