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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年检结果的通报
 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对你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进行了1998--1999年度检查。本次年检范围包括你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和上海、深圳分行基金托管业务情况,年检内容涉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及相关业务的各个方面。
  经检查,在1998--1999年度期间,你行建立了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和部门,配备了专业性的管理与业务人员;内控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较为完整;安全保管了基金资产,有效监管了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会计核算完整、准确,准确计提了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基金托管部高级管理人员较好地履行了职责,达到了中国证监会和人民银行的有关任职要求。
  综合总结年检情况,你行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托管协议的规定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较好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年检评分结果为合格。
  但是,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事业发展的需要来看,你行基金托管部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金托管业务的开发拓展力度不够,业务开展尚显单一;没有建立完善有效的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基金托管部从业人员对证券市场和基金事业的认识、理解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现行基金财务软件过于依赖、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技术操作不够熟练,有的不符合操作规则等。
  希望你行在今后的基金托管工作中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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