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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调整及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扩股方案的请示》(南基[2000]第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为1000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为公司新股东;

  三、同意你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南方证券有限公司30%,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公司10%,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海通证券有限公司1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

  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应督促各股东出资尽快到位,及时办理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并将验资证明、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材料报送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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