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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请示》(申银万国证[2000]2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32000万元增至433276万元。其中,由公积金转增79200万元,另外222076万元由原股东增加出资或由新股东出资。同意下列新出资单位或增加出资单位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
  (一)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44576万元
  (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56000万元
  (三)上海久事公司39000万元
  (四)申能(集团)有限公司42000万元
  (五)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
  (六)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
  (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3800万元
  (八)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元
  (九)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500万元
  (十)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元
  (十一)上海金叶烟草有限公司1200万元
  (十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
  (十三)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元
  (十四)锦江(集团)有限公司1100万元
  (十五)中国抽纱上海进出口公司500万元
  (十六)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
  (十七)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
  (十八)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700万元
  (十九)上海金世纪冶金有限公司700万元
  (二十)上海印纱厂500万元
  (二十一)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500万元
  (二十二)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
  (二十三)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500万元

  二、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点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增资方案的落实工作。你公司增资扩股资本金要足额到位,并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选举拟任正、副董事长及拟聘正、副总经理,拟定新的公司章程。上述情况应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你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应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报送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四、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请你公司将验资报告,拟变更的公司章程及法律意见书报送我会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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