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受让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原两个证券营业部的请示》(海证字[2002]第6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受让原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原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延长四路证券营业部。
二、原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和原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延K山路证券营业部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路证券营业部”。
三、请你公司在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太原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监督下与转让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并凭此批复到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