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浙江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商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浙江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商会)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0月27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浙江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商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贸促会章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商会)(以下简称省贸促会)是由浙江省经济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全省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外经贸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工作部署,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贸促机构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省州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国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的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其相关活动。 
  (二)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商会代表团和工商界人士来访,组织我省经贸、商会代表团及工商企业界人士出国访问和考察,协助省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活动。 
  (三)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贸易机会;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信息咨询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 
  (四)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协调全省出国(境)经贸展览及相关的管理工作;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博(展)览会组织的联系,在国外主办浙江省经贸展览会、洽谈会,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和专业性展览会;在省内主办或协办国际经贸展览会、展示会、新产品样品和样本陈列会;接待或承办国外相应机构和工商企业界在浙举办的经贸洽谈会、技术贸易交流会和各种类型的经贸研讨会。 
  (五)签发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认证对外贸易单证;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事务;代理ATA单证册(即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签发;代办领事认证事务。 
  (六)受理涉外经贸(海事)纠纷的调解;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诉讼业务;代理我省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处理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七)审批建立全省(除宁波、杭州市外)市、县(市、区)贸促会(国际商会)分支机构及省、市行业贸促会(国际商会)机构并进行业务协调指导;在全省范围内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对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八)接受海外企业、团体的委托,代办在浙江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九)积极开展和促进外贸、外资和外经业务的发展,办好会直属企业,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努力改善服务手段,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浙江经济发展作贡献。 
  (十)办理省政府授权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贸促会设5个部室: 
  (一)办公室(人事部、信息交流部)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综合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审核、申报出国(境)团组和出国政审;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省贸促会信息网络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二)会员事务部 
  负责省内贸促支会、县级国际商会的审批、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分支机构的业务交流;负责省内会员单位的发展、管理和服务;举办或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与外经贸相关的业务培训、专题研讨、商务考察、经贸洽谈及技术交流等活动;承办全省性贸促工作会议或其他专业性会议及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省国际商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事务。 
  (三)国际联络部(对外招商合作部) 
  负责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和本会的外事活动;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经贸界特别是对口商会、工商会机构的联系和合作;负责与外国在华的对口组织办事机构和商协会的联络工作;负责邀请、接待国外经贸工商企业界人士来浙江考察访问,组织我省经贸、商会代表团和工商企业界人士出国访问、经贸洽谈和考察;代办外国企业在浙江设立代表机构或办事处的各项手续;负责与外国工商团体在浙机构的联络;举办有关经济贸易的地区性和国际性会议;承办出口商标在海外及外国商品来华注册的申请、变更、续展和转让工作。根据全省外商投资的规划、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开展对外招商促进活动。 
  (四)展览部 
  受省政府的委托,协调管理全省出国(境)经贸展览和审批来华经贸展览会;根据浙江省对外经贸工作的需要,拟定年度出国办展和参展计划;发展同各国、各地区的展(博)览会组织的联系;组织浙江省企业、团体在国(境)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专业性展览会;接待、承办和协调外国在浙江省举办的来华经贸与技术交流展览会、国际博览会,负责境外新产品样本、样品和各种科技出版物的收集、分发、陈列和展览。 
  (五)法律事务部(出证认证部) 
  负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调解中心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受理和调解涉外经贸(海事)纠纷;承办涉外经贸案件的仲裁、诉讼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受理和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提供涉外经贸法律服务,组织相关的法律业务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参与制订地方外经贸法规工作;办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法律业务;负责签发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加工装配和转口证明书,办理对各种外贸单证的认证;为国际间的货物买卖、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设备、设立境外办事机构、向国外投标、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技术、产品国外注册、商标与专利注册等出具国际商事证明文件;代办ATA单证册签发;负责对全省贸促系统原产地证签证代办点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 
  三、人员编制 
  省贸促会机关事业编制为33名(其中经费由财政补贴13名,自理20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含秘书长1名)。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