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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镇一级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构,构筑起全市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架构,形成各部门互相协调、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责任制,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形成合力,有效保证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镇一级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经贸的镇区领导牵头,经贸、财政、纪检、城建、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向企业收费(罚款)的部门领导组成,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布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单位开展企业减负工作。另外,镇区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负责建立村一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监督员制度,密切与企业的联系,监督村级的“三乱”行为。 
  镇区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及村一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监督员成立后,于2003年12月31日前把组成人员名单(含职位、电话)报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市经贸局企业监督科,联系人:袁志坚 联系电话:2215295)。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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