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61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申报纳税工作。各单位应从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需要出发,不断拓展和完善现有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扩大采用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数量,减缓申报期办税服务厅压力。
二、积极引导,让纳税人在申报期分类分时段申报纳税。对办税服务厅确实存在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时出现排队拥挤现象的国税机关,应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引导纳税人在申报期分类分时段到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纳税人的具体分类方式和申报时段划分可由县级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状况进行确定,申报时段的划分不超过3段为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据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纳税申报期内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问题,给纳税人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为切实排解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以下措施:
一、分类确定申报期限。充分利用10天的申报期有计划安排申报纳税,是防止在申报期最后两天一起办税造成排队,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的最现实做法。针对纳税人集中在每月申报后期2至3天办税以至出现排长队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结帐期限、信用等级、行业类型、区域分布等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积极与纳税人沟通,引导各类纳税人在申报期限内分别不同时段办理申报纳税。如将纳税人分为两部分,一批人在1-6日申报纳税,另一批人7-10日申报纳税。也可以分三部分,以便错开办税时间,避免拥挤。为确保公平、公正,申报纳税期应定期轮换。
二、开展预约服务。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预约申报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避免集中办税,排队拥挤。
三、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应根据征管要求和各类税收业务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类窗口的数量,并根据办税高峰时的实际情况,临时增加办税窗口、增派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适当延长办税时间,以减轻纳税申报窗口的工作压力。
四、推行多元化申报提高办税效率。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推行多元化申报、强化网络功效、提高服务技能以及实行一窗式管理等措施,提高办税效率,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切实缓解办税服务厅的压力。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