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担保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网络化建设,实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查询、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现就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网络化管理和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担保机构网络化管理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施网络化管理,是贯彻《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和奖励暂行办法》和《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担保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对担保机构规范业务流程、方便企业申报、控制经营风险、实现信息自动化管理以及相关数据及时汇集、减少担保机构重复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对担保机构实施网络化管理要求
1、从2003年12月开始,企业可通过“信用杭州”www.netcm.cn 申请融资担保。
2、从2003年11月开始,担保机构上报的各类报表,均采用网上填报。
3、有关担保政策法规、学术交流、担保动态、文件通知等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发放书面信息。
4、各担保机构要制定网络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经委中小企业处。
5、各担保机构实施网络化管理工作情况,将作为信用评价的考核内容之一。
6、各担保机构在操作实践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杭州市担保业协会联系。协会电话:85156848。
7、需要市经委、市财政局帮助解决的问题,请各担保机构及时联系。市经委电话:85252048,市财政局电话:87817420。
望各担保机构接此通知后,制定本单位网络化工作措施,加强担保机构内部规范化操作,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