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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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