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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税务部门对城市合作银行的财务监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城市合作银行的经营情况,促进城市合作银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搞好财务核算,更好地把税收征收管理与财务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为研究制定政策提供数据资料,经研究,我局决定从1998年起建立《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编报制度(有关报表的格式和填报说明详见附件)。为了保证报表编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各地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布置落实,并认真做好编报前的准备工作。如有什么问题,要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
附件1: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2:《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1: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填制单位: 年第 季度 金额单位:千元
  年 月 日
  项 目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上年同期数
  一、资产类 × × × ×
  流动资产 1 ×
  其中:短期贷款 2 ×
  应收账款 3 ×
  短期投资 4 ×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5 ×
  长期资产 6 ×
  其中:中长期贷款 7 ×
  逾期贷款 8 ×
  呆账准备 9 ×
  长期投资 10 ×
  投资风险准备 11 ×
  固定资产原值 12 ×
  累计折旧 13 ×
  固定资产净值 14 ×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15 ×
  无形、递延及其他资产 16 ×
  资产总计 17 ×
  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表 × × × ×
  流动负值 18 ×
  长期负债 19 ×
  所有者权益 20 ×
  其中:实收资本 21 ×
  资本公积 22 ×
  盈余公积 23 ×
  未分配利润 24 ×
  项 目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上年同期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5 ×
  三、损益类 × × × ×
  营业收入 26 ×
  营业支出 27 ×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 ×
  营业利润 29 ×
  投资收益 30 ×
  营业外收入 31 ×
  营业外支出 32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 ×
  利润总额 34 ×
  所得税 35 ×
  净利润 36 ×
  四、补充资料 × × × ×
  存款总额 37 ×
  其中:储蓄存款 38 ×
  应付利息 39 ×
  利息支出 40 ×
  工资总额 41 ×
  职工平均人数 42 ×
  集体资本 43 ×
  国家资本 44 ×
  个人资本 45 ×
  报送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系反映城市合作银行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情况的综合报表,由城市合作银行填制,主管税务机关逐级审核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于每季终了后30日内报国家税务总局。
  二、本表项目金额均以“千元”为计算单位,千元以下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三、本表1行至25行按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对应科目有关数据填列;26行至36行按损益表中对应科目中的有关数据填列。
  四、本表第37行是指企业各项存款总额,按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存款、短款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合计数填列。
  五、本表第38行是指居民储蓄存款总额,按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储蓄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合计数填列。
  六、本表第39行是指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从费用中提取但尚未支付给存款人的利息。本项目数据可以从资产负债表及有关数据资料中取得。
  七、本表第40行是指企业当期实行支付给存款人的利息。本项目数据资料可从企业损益表及有关数据资料中取得。
  八、本表第41行是指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奖金、津贴、补贴。本项目可根据会计科目中“应付工资”及其他有关数据资料填列。
  九、本表第42行是报告期内职工平均人数。计算公式为:
  职工平均人数=(期初数+期末数)÷2
  十、本表第43行是指由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社区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以及企业在1993年6月30日以前国家减免税款形成的资本金,包括属于集体性质的法人资本。本项目可根据“实收资本”科目中的有关数据填列。
  十一、本表第44行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本项目可根据“实收资本”科目中的有关数据填列。
  十二、本表第45行是指社会个人或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本项目可根据“实收资本”科目中的有关数据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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