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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材[1996]10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你院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成人学历教育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培训、进修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普通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美视电影学院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其经费管理按学校的统一规定执行。 
  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00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并到重庆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统一收据。 
 
 
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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