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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应急供水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市区应急供水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郑州市市区应急供水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河南省黄河流域敏感区域水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3〕52号)精神,为确保郑州市在黄河水出现突发性污染事故情况下的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证城市供水,现结合郑州市城市供水水源及供水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了保障郑州市在黄河断流、水质严重污染情况下的城市应急供水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科学合理地调配水资源,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的基本用水需求,确保社会稳定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应急状态 
  郑州市目前供水量中的75%靠引用黄河水,25%靠开采地下水供水。在黄河出现断流或污染的情况下,黄河失去供水意义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供水情况的应急供水行动。 
  1.预警状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供水立即进入预警状态。 
  (1)黄河花园口断面流量为250一470m3/s; 
  (2)黄河调水期间; 
  (3)断面水质:涧河渑池吴庄断面COD浓度超过20mg/L,沁河武陟渠首断面COD浓度超过150mg/L,蟒河温县泗水滩断面COD浓度超过200mg/L,蟒河济源南官庄断面COD浓度超过80mg/L,伊洛河伊洛汇合处断面、伊洛河巩义七里铺断面COD浓度超过30mg/L,天然文岩渠濮阳渠村断面COD浓度超过30mg/L,金堤河贾核桥断面COD浓度超过300mg/L; 
  2.应急状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供水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1)黄河花园口断面流量小于250m3/s; 
  (2)黄河花园口断面水质为劣v类水质; 
  (3)断面水质:各断面COD浓度超过上述限值的0.5倍。 
  三、应急供水可利用水资源量 
  1.地表水可利用量:地表水可利用总量为3900万m3,其中:尖岗水库3000万m3、常庄水库600万m3、花园口水源厂调蓄池300万m3。 
  2.地下水可利用量:地下水总量为61.6万m3/日,可供水量46.82万m3/日,其中:石佛水厂8万m3/日、东周水厂16万m3/日、自来水公司井水厂3.2万m3/日、市区自备井17.22万m3/日、花园口水源厂调蓄池周围截渗井2.4万m3/日。 
  四、应急供水范围及重点保障单位 
  1.郑州市应急供水范围为市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2.重点保障单位是省市党政领导机关、国家驻郑单位、驻郑部队、新闻媒体、电厂、消防、铁路、交通、医院、宾馆饭店、大中专学校等。 
  3.主要靠自来水系统供水,较大范围无供水井的地区和单位,如二七纪念塔以东和东南部较大范围的居民密集区。 
  在上述重点保障单位中,129个纯自来水供水单位的应急供水保障率较低,需合理布局相应的应急供水井。 
  五、具体方案 
  方案一:预测黄河断流或污染时间为15天,按现状供水量,总需水量92.2万m3/日。其中:生活用水47万m3/日,工业用水45.1万m3/日。地下水供水量46.82万m3/日,尖岗、常庄水库供柿园水厂33万m3/日,花园口调蓄池供白庙水厂调节水量为15万m3/日,柿园水厂供市区西部103天,白庙水厂调节市区东部16天。 
  方案二:预测黄河断流或污染时间为30天以内,保障生活用水,削减20%的工业用水量,总需水量83.1万m3/日。其中:生活用水47.1万m3/日,工业用水36万m3/日。地下水供水量46.82万m3/日,尖岗、常庄水库供柿园水厂30万m3/日,花园口调蓄池供白庙水厂调节水量为10万m3/日,花园口水源厂调蓄池周围截渗井调节水量为2.4万m3/日,柿园水厂供市区西部114天,白庙水厂调节市区东部30天。 
  方案三:预测黄河断流或污染时间为30天以上,生活用水实行限量供水与定时供水相结合,生活用水标准为130升/人·日,削减20%的工业用水量,总需水量62万m3/日。其中:生活用水26万m3/日,工业用水36万m3/日。地下水供水量46.82万m3/日,尖岗、常庄水库供柿园水厂25万m3/日,花园口水源厂调蓄池及调蓄池周围截渗井供白庙水厂调节水量为6万m3/d。柿园水厂供市区西部122天,白庙水厂调节市区东部48天。 
  方案四:预测黄河断流或污染时间为60天以上,生活用水仍实行限量供水与定时供水相结合,生活用水标准为130升/人日,削减40%的工业用水量,总需水量53万m3/日。其中:生活用水26万m3/日,工业用水27万m3/日。地下水供水量维持40万m3/日,尖岗、常庄水库供柿园水厂25万m3/日。白庙水厂调节水量于30天后停供。将部分出水量大的单位自备井与市自来水管网接通,市区采取水库储水与地下水联合供水,水库储水可供122天。122天后,市区供水仅靠地下水维持,部分地区需采取临时管道、水车运水等措施供水。 
  以上方案均考虑10%左右的供水管网漏耗。 
  六、实施应急供水的措施 
  1.当出现预警状态时,加强对造纸、化工、制药、印染等行业的监管,确保所有企业排污稳定达标,必要时采取截流导污等应急措施;当出现应急状态时,部分造纸、化工、制药、印染等行业应采取限制生产、限制排水,直至停产停排。同时,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设计能力满负荷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2.当出现应急状态时,而在短期又未能解除应急状态,可根据现状实行限量、定时的供水办法,将人均生活用水量降低为130升/人·日。同时,按不同阶段分别削减20%、40%的工业用水量,确保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及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 
  3.应急水源地禁止农业取水,确保城市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 
  4.加强城市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保护好供水水质。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与污染防治条例》,在水源保护区内治理整顿污染水质的行为,杜绝剧毒农药、限制化肥用量。改造水库附近的厕所、粪池等卫生设施,严防渗漏污染水库水源。 
  5.在城市区应急供水重点保证单位中新建应急供水井42眼,供水能力达2.68万m3/日。目前,在城市区应急供水重点保证单位内单位及人口密集居民区,本单位无自备井,近邻单位又无法为其供水的单位共有45个,拟规划新建应急供水井42眼,其中:主要用于生产的100m深井12眼,主要解决居民生活的350m深井30眼;以上规划新建供水井平均单井出水量40m3/小时、每日开采16小时计算,则供水量可达2.68万m3/日。一旦黄河水突发事件发生,而在短期又未能解除应急状态时,启动应急供水井,可保证城市生活供水。 
  6.各供水水源地应加大清淤挖泥量,以扩大库容,在黄河水量充沛时,加大尖岗水库、常庄水库的水源储备,尖岗水库储备水源达到3000万m3、常庄水库储备水源达到600万m3,以备城市应急供水。 
  七、应急机构及职责 
  成立郑州市人民政府应急供水指挥部。 
  指挥长:丁世显副市长 
  副指挥长:吴福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文法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王怀韧市水利局局长 
  程有良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王志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长富郑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侯保卫市政府办公厅处长 
  陈新市计委副主任 
  底世德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春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王锡政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张雷市公用事业局总工程师 
  吴跃田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保卫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嵩山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树德市电业局副局长 
  李英杰市卫生局副局长 
  常建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贾有林金水区副区长 
  姚友谊二七区副区长 
  程广平管城区副区长 
  李瑛中原区副区长 
  陈庭新邙山区副区长 
  任长江市供水节水办公室主任 
  陈林常庄水库管理处主任 
  聂朝宗尖岗水库管理处主任 
  李玉秦市卫生防疫站站长 
  张天全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市应急供水指挥部下设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供水专业组。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由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节水办公室、市卫生防疫站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王锡政兼任办公室主任。 
  1.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供水的各项指令;根据水情,统一调度地表水和城市地下水,对市政府宣布启动应急供水预案提出论证意见;掌握水情、民情以及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供水情况;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应急供水工作;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应急供水行动;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2.水情动态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人员由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节水办公室、市自来水总公司、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尖岗水库管理处、常庄水库管理处、市卫生防疫站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黄河水情动态;掌握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情况及各自备水井运行情况,监测供水水质;向指挥部提出需紧急救援供水的地区和单位。 
  3.供水工程抢险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人员由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节水办公室、市自来水总公司、郑州军分区、各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力量及物资,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局部地区和单位的供水或从邻区引水;对市政供水设施进行抢险、排险,确保供水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4.卫生防疫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人员由市卫生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节水办公室、市自来水总公司、市卫生防疫站、市环保局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力量及时检查、监测应急供水的饮用水源,迅速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所需净水、消毒药品,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应急保障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人员由市公用事业局、市财政局、市供水节水办公室、市自来水总公司、市电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供水资金筹措和物资的准备、调拔及各项保障工作。 
  6.治安管理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人员由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郑州军分区、各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应急供水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门、水库、水厂调蓄池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7.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属各新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节水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应急供水指挥部的宣传报道计划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水情、应急供水等有关信息。制止谣传、误传,确保社会稳定。 
  8.企业经济组 
  由市计委牵头。人员由市计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节水办公室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应急供水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应急供水指挥部的安排,在黄河预警状态及应急状态下,加强对造纸、化工、制药、印染等行业的监管,确保所有企业排污稳定达标,必要时采取截流导污等应急措施;适当调整、关闭部分污染严重的企业;调整市区工业企业的生产计划和用水计划,组织工业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八、具体要求 
  1.在黄河出现断流或污染的情况下,而采取不同于正常供水情况的应急供水行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到全市生产和居民生活,社会影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2.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专业组牵头单位,各项职责已经明确,各项工作责有所归,一定要按照我市应急供水预案,积极地开展工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应急供水任务。 
  3.在黄河出现断流或严重污染而失去供水意义时,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市区应急供水状态。 
  4.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在市区应急供水状态下,要迅速了解水情与供水状况,密切跟踪水情、灾情;根据供水紧缺范围、程度,确定应急供水规模;立即领导应急供水及供水工程抢险工作;及时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报告水情、灾情;贯彻上级指示;请求国家、省、驻郑部队和邻区人民政府的支援;部署、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区政府和各应急供水专业组,向供水特别困难的地区和单位派出工作组,协助做好应急供水及供水工程抢险工作。 
  5.与本方案有关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区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做好行业和区级应急供水预案。根据市应急供水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各专业组牵头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组织各有关单位制定出相应的应急供水预案。 
  6.各区人民政府应急供水指挥机构在应急状态下,要迅速了解本区域的水情、灾情,启动本区域的应急供水预案;协助市应急供水指挥部做好本区域的供水工程抢险、卫生防疫、水资源调配、水情监视等工作;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供水等基本条件;接待、安置支援人员,接受、调配应急供水物资和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提出供水特困地区和单位需要援助的项目建议;平息谣传、误传,维持社会稳定。 
  7.全市各单位和全市人民群众,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在非常时期、关键时刻,要有团结、奉献精神,要服从政府统一指挥,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活,保持稳定。 
  8.市属各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应急供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水情等相关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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