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三峡移民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移民就业增收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移民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截至2003年底,我市已累计搬迁安置移民67.5万人,大多数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随着三峡工程蓄水和二期移民任务的完成,已搬迁移民的安稳致富成为新形势下移民工作的重点。当前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发展存在许多暂时困难与问题,特别是部分后靠农村移民安置质量不高,一些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居民和占地移民就业难,库区产业“空心化”问题较为突出。切实做好移民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有利于提高移民素质和劳动技能,促进移民就业增收,对于加快库区发展、确保库区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政府将2004年确定为重庆三峡库区移民培训年。从今年起到2007年,对应当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移民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库区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移民培训工作作为移民安置和库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移民培训工作职责。移民培训工作应按照“分级负责、县(区)为基础”的原则进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落实移民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移民培训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好移民培训工作。市移民局负责全市移民培训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编制全市移民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培训工作经费,检查指导区县移民培训工作,并负责移民培训考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密切配合移民部门,共同做好移民培训工作。
三、认真编制移民培训工作规划。由市移民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配合,编制2004—2007年全市三峡移民培训规划,在今年2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从移民安置和库区发展的需要出发,我市移民培训工作要以全面提高移民素质为目标,以做好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移民劳动就业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移民培训基地和社会办学资源,将移民劳动技能等级培训与移民务工上岗培训结合起来,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全市每一位适龄移民都能享受一次有效的培训,力争每户移民有1名合格的技术工人。2004—2007年全市要培训移民10万人,其中农村移民5万人,城镇移民1.5万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3.5万人。农村移民要围绕发展库区柑橘、草食牲畜、水产养殖、旅游等特色产业,重点提高农村移民生产经营技能;同时,要结合发展农村劳务经济、适应农村移民外出务工的市场需求,通过订单式培训等形式,开展移民劳务工岗前实用技术培训。城镇移民和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要围绕库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再就业工程,重点抓好制造业、建筑业以及家政服务、水电维修、旅游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移民的就业能力。
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根据全市移民培训规划,认真编制区县(自治县)移民培训规划,在2004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移民局。
四、充分利用社会办学资源多形式搞好移民培训工作。在利用好现有移民培训基地搞好直接培训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办学资源,多形式搞好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市移民局和各区县(自治县)移民培训基地要以移民劳动技能培训为主业,进一步加强移民培训管理,提高移民培训工作成效。市移民局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发挥各类大专院校、专业学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的办学优势,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合同,实行委托培训管理。对大中型企业职业技术学校招收移民学员,培训劳动技能,经培训实现就业的,可纳入移民培训计划,给予相应的培训经费补助。移民培训可分市级培训和区县培训两个层次进行,移民初、中级劳动技能培训由区县组织实施,高级劳动技能和专业性强的专业培训,可由市移民局委托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五、认真做好2004年移民培训工作。根据全市三峡移民培训规划,今年我市应完成移民培训3.5万人,其中技能等级证书培训2.5万人,岗前培训0.8万人,干部培训0.2万人。市移民局要依据全市移民培训规划,在今年3月10日前制定2004年度全市移民培训工作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到各区县(自治县)实施。今年移民培训工作要从重点培训移民政策转移到突出抓好移民劳动生产技能培训上来,在移民培训质量和移民培训管理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按照今年移民培训实施计划,在3月底前拟定培训内容,分类选择培训学校,分解落实培训任务,从4月份开始全面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全年移民培训任务高质量完成。
六、切实加强移民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和库区就业情况纳入对有关区县(自治县)移民及就业工作考核的内容,对移民培训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对按质量按期完成移民培训任务,在移民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移民培训计划的区县(自治县)要给予通报批评。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建立移民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将移民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移民局汇总,及时上报市政府。市移民局、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目标考核任务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移民培训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二○○四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