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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今冬明春,我市部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期陆续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杭州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依据,以提高社区干部素质为核心,以增强社区居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扩大居民民主参与为重点,围绕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支与时俱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社区干部队伍,推进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党在城市的工作基础和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市社区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继续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进行换届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换届选举顺序一般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居委会的办法进行。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般应为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提倡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 
  (二)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而又规范的工作。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要分别依照《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居委会组织法》、《杭州市实施办法》的原则及法定程序办事。《杭州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根据杭州市近几年来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在遵循有关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提出的具体的操作性指导意见,在换届选举中要一并落实。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按章依法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三)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保障党员和居民在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严禁包办代替。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党员推荐、居民群众推荐、党内民主选举)。 
  党组织战斗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居民参与热情高、管理比较完善的社区,提倡通过全体居民直接选举或者户代表选举的方式产生社区居委会。 
  三、主要任务 
  (一)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要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推荐提名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切实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能力较强、群众拥护、干净干事、有奉献精神的党员选进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要按照“三个60%”(年龄45周岁左右的占60%,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占60%,能够带头奉献并带领党员为居民群众服务的占60%)的要求,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对一时无合适人选的,要从市、区、街道(乡镇)机关或其他社区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社区党组织任职。社区党组织原则上应统一换届选举。组建党组织时间较短的社区、近期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社区、换届选举条件不成熟的社区,经区、县(市)党委批准,可延期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 
  (二)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是实行社区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要认真组织全体社区居民,推选有代表性、办事公道、在居民中有较高威信的社区居民代表,为社区民主自治奠定组织基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社区居民和社区辖区单位推选产生,社区辖区单位代表一般不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1/5,社区居民代表的总数不少于51名(代表总数一般应为单数)。要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再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一个好的社区居委会班子,是换届选举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衡量选举工作成效的关键。社区党组织应当推荐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倡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通过换届选举,使全市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有一个大的提高,精神面貌有一个明显的改观,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使之能够适应社区建设日益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四)推荐产生新一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荐协商产生,成员可以由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辖区单位代表以及住在本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组成,行使议事、协商、监督、评议等职能,充分体现共驻共建,广泛动员辖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 
  (五)健全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明确内部分工。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组织体系。根据党员分布情况,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楼道党支部,并制定完善有关工作、活动制度,使社区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社区居委会一般设立社会保障(包括劳动保障和帮扶救助)、治保调解、卫生计生、宣教文体、妇青老年、环境绿化等工作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各项工作。要合理划分居民小组,推选好小组长。要加强社区各类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培育和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和社区财务、事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制定3年任期目标和当年工作计划,修改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强化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意识。 
  四、方法步骤 
  统一全市社区组织的换届时间,分两届调整完成。通过2003年到届的社区组织推迟到2004年进行换届、2005年到届的社区组织提前到2004年进行换届、2006年到届的社区组织推迟到2007年进行换届,至2007年达到全市社区组织换届时间的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本次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采用先试点、后全面推开的办法。今年年底前选择基础好的社区进行试点,然后在面上推开,明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5月份总结验收。 
  (一)社区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社区党组织选举采用以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为主要内容的换届选举制度。 
  1、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并结合多种形式,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公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这项工作。 
  2、述职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上届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先由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工作,然后由党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述职评议可以分党支部(党小组)进行。 
  3、民主推荐。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组织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中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重点是社区党组织书记初步候选人。要通过民主推荐,把年富力强、文化素质高、能带头奉献和带领党员为居民群众服务、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党员民主推荐可以结合总结评议上届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 
  4、审查考察。街道党工委对民主推荐的过程进行审查,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原则上以推荐票多少为序,取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要组织力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5、民主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街道党工委考察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后,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出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社区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召开党员大会确有困难的社区,经区、县(市)党委批准,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6、结果报批。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经同意后张榜公布。 
  (二)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可采取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至3名社区居民代表选举的方法。具体分为4个阶段:1、准备工作阶段。主要包括建立各级选举组织、调查摸底、调整社区规模、培训工作骨干、制定本地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抓好选举试点等。 
  2、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包括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 
  3、组织选举阶段。主要包括民主酝酿协商、选民登记、推选居民小组长、选举社区居民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竞选演讲、正式投票选举和公布选举结果。 
  4、总结验收阶段。主要包括工作交接、整理归档、统计汇总、组织验收、上岗培训等。 
  五、有关说明 
  (一)关于“撤村建居”社区的体制改革。对于第二批“撤村建居”的社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1〕4号)要求,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4个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功能,明年4月底前进入正常运转的轨道,并制定有关制度。 
  (二)关于候选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场坚定,奉公守法,廉洁正派,年富力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人员中推选产生。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应为社区在册的正式党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一般应为本社区居民。社会公开招聘并在本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可提名为本社区居委会的候选人。各区、县(市)可结合当地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尊重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民主意愿的原则作出进一步规定。 
  (三)关于社区规模。根据这几年的运行情况,社区规模一般以2000户以上为宜,各地可结合这次换届,对社区规模进行适当调整。凡是上次划分后经实践证明规模和冠名不合理的,可作调整和重新冠名。对目前因其他原因社区居委会尚未接收管理的新建小区,要通过这次调整划分,将其纳入社区管理范围,消除社区管理空白点,切实保障居民群众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四)有关配套工作。要进一步理顺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进行自治,要代表全体居民的共同利益,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 
  要充分发挥社区辖区单位的积极作用,鼓励热心社会工作、有威信、有能力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工作,义务为社区居民服务。对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未进入社区两委会班子、平常工作表现较好的,可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留用。要严格执行和遵守社区居委会成员辞职、罢免和调离等规定程序,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产生后,有关组织和领导不得随意撤换或调动。 
  六、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这次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建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好选举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稳妥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保障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宣传、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和社区民主自治的原则,尤其要认真把握好推选社区居民代表、推荐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主要环节和步骤。在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抓好新一届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上岗培训及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委会成员思想上、工作上及时到位。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认真总结,并将情况逐级上报。 
  附: 
  1、杭州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略) 
  2、杭州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一至六)(略) 
  3、杭州市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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