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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发布《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发布《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农机科〔2006〕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专家及所在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的作用,我司组织制定了《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附件),现予发布。请各地和相关单位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配合专家开展工作。 
  当前正值水稻育插秧关键季节,各地特别是我部50个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县要积极主动与专家联系,解决育插秧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技术示范推广成功。请各位专家结合农时季节,及时了解所负责区域的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尤其是育秧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巡视和实地指导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建议向我司反馈。 
  附件:《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 
 
 
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 
 
  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于2005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2006年1月17日在南京召开了专家组会议。现根据会议精神,制定专家组200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参加农业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主要有:全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1月)、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材料审定(3-4月)、项目中期检查及技术指导(5-10月)、项目总结交流(11-12月)等工作。 
  二、分片指导各地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 
  为充分发挥各专家的作用,明确专家主要指导区域,采用专家分片包干负责的方法,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为重点,强化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各专家主要负责区域如下: 
  陆为农负责:云南、四川、重庆、贵州; 
  于林惠负责:广东、广西、湖南; 
  陈巧敏负责:湖北、陕西、河南; 
  金千瑜负责:浙江、宁波、江西、福建; 
  李俊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 
  朱庆森负责:江苏、上海、安徽。 
  各地要与专家保持联系,专家结合各地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咨询,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 
  三、审议相关材料 
  审议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规划、水稻生产机械化育插秧技术要点和有关项目立项论证材料等,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开展调研工作 
  专家组成员结合工作指导和相关科研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分析国内外相关发展情况,对各地技术发展中的农艺措施、机械设备、推广机制等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为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的"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专栏提供相应的文章和资料,为水稻生产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召开年会 
  由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组织,在年底召开一次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年会。由农业部向专家组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总结专家组一年的工作,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商讨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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