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枫丹丽舍申请继续执行京价(房)字[2000]331号文件的请示》收悉。我局批复的京价(房)字[2000]331号文件执行日期已到期,鉴于枫丹丽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按我局京价(房)字[2000]331号文件执行一年,执行日期为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止。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