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工作的意见

各区建设局(建设管理局)、建管站,各外地驻汉建管站(办事处),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委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我市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工程优良率逐年上升,全市共创中国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21项,一批建设项目获"建设部优秀试点小区气首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称号。但是,我市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还远未达到根治目标,工程建设主体行为尚不规范,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时有发生,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为核心,以依法办事、依法治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努力消除工程质量隐患,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2002年工程建设质量工作目标全市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无重大工程基础、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竣工工程的合格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建筑工程外墙、屋面、厨厕渗漏,市政工程管道塌陷、道路断板等质量通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工作的领导,市建委决定成立"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永平同志任组长,唐昌海、胡建武、陈贤胜、孙步月、惠书校、宋功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按照建设部提出的"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责任、注重实效"的原则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针对武汉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检查与指导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建管办合署办公,由孙步月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将工程质量纳入目标管理,加强领导,标本兼治。要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质量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切实提高本辖区工程质量。 
  三、措施要求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强化质量责任意识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工作的认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出发,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 
  要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企业经营、建设工期、投资成本等方面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工程质量观。要通过提高工程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要尊重科学,遵守各项技术规范,不得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抢工期、压造价,始终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要广泛开展工程质量责任教育,使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落实各个岗位的质量责任,并加强培训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上岗。要切实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认真落实质量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追究。 
  (二)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1、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按照建设部新资质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加快建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体制,严格实行企业队伍总量控制,提高队伍质量。进一步提高建设市场检查的工作水平,实现检查和查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直至清除出行业队伍。 
  2、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技术性审查和程序性审查,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严格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查人员素质把关,严禁超越经营范围承担勘察设计任务。 
  3、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把好工程开工关和交付使用关。完善工程监理制度,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建立科学、严谨的工程监理旁站制度,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等,实行现场跟班监督。依法严肃查处不履行建设程序,不履行监理责任,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和工程未经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招标技标制度。凡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严格限定邀请招标范围,禁止议标,坚决打击规避招标或搞虚假招标的行为。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逐步实现网上招投标和网上办公,增大透明度,加强监管力度。 
  5、严格对各市场主体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切实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和规范。逐步建立工程风险管理机制,用经济手段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阴阳合同、随意肢解工程、不合理压减工期、任意压价、垫资拖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自控能力 
  加强对建设企业贯标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各企业要按照IS09000-2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系列和贯标工作要求,设立贯标机构,进行全员发动、宣传、培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体系文件,并组织贯彻执行。积极倡导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活动。通过贯标工作,改进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使各项工作程序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质量工作水平,并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把握质量工作重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加强对住宅和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隧道、机场、轨道交通、道桥等关系到公众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加强指导。 
  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重要施工程序的质量管理,深化施工图设计审查,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严格进行质量自检,严格组织验收和监督检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整改未达到要求,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加强检查、抽查,消除结构隐患,坚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继续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墙体开裂、渗漏、商品险收缩裂缝、管道塌陷、道路断板等质量通病。及时总结经验,探索防渗、防裂新技术,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执业监督,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加快淘汰预制楼板进程,彻底消除楼板顺板裂缝及板端裂缝问题。坚决淘汰强度、刚度小,与险粘着力过大的模板,消除胀模、漏浆等质量通病。坚决消除锚拉筋、构造柱施工不规范问题,确保建筑物抗震安全。 
  (五)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要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力度,依法从速从重查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越级、超范围和挂靠承接工程行为,从重处罚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行为,全面清理处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法使用行为。对被查处的企业,要在各种新闻媒介上进行曝光,让敢于违法违规的企业在建筑市场上无藏身之处,无立足之地。同时,坚决查处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及滥用职权的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效果及执法水平。 
  (六)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大力提高管理工作实效 
  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强化质量管理责任,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效。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充分运用质量大检查、单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等各种检查手段,进一步发挥管理工作闭合联动、优势互补等优势,增强管理工作的同步性的有效性。大力提倡开展创建"放心房"、"文明桥"、"安全桥"等活动,寓质量安全要求于活动之中,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今年,从4月1日开始,全市将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大检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要组织两到三次大检查,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各方执行合同情况:市建筑市场管理站要组织三到五次全市性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违规建设行为: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组织开展两次全市性质量大检查,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各方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在"中国·武汉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在有关媒体上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增强工作的导向性,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 
  (七)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有效途径。要继续开展QC小组活动,运用优质评奖手段,大力倡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继续推广应用工程建设十项新技术,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增加工程建设科技含量。制定新型建筑材料管理规定,加快淘汰落后建筑产品,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等级以上企业在工程项目和企业管理中普遍应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八)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快体制创新与人员调整工作步伐,使一批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及专业技能过硬的年轻干部尽快走上领导岗位,促进领导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继续加强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法规知识及专业技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行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促进王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二00二年三月十四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