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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史根治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史根治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9年3月22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鉴于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五岳同志工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史根治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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