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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8日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刘晓勇检察长所作的《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抗诉工作为核心,以公益诉讼为重点,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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