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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4年“五一”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吸取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保“五一”安全的有效措施。要坚决纠正安全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飘浮作风,确保节日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落实责任,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者
  (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责任制,保证职责分明,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强化值班制度,做到信息灵通,应急处置及时。
  (二)按照“行政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市政府规定,对“五一”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实行严格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各级监察、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监察职责。
  (三)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安全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和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严格按照今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出的“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旅游、民航、铁路、交通、卫生等部门都要负起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对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旅游车船和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行、各类特种容器装备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的要求,对各地在“五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并进行登记备案。
  各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渝办发(2004)105号文件要求,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在“五一”前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对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对节假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游乐活动,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发生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以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出详细可行的方案,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对运输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强化路面监管,禁止车船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严禁“三品”搭乘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三)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切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尤其要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等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出入口以及佛事活动的烧香地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剧毒品、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必须严格监管,落实责任。各地区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危化品、民爆物品等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以及储存场所进行疏理排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制定有效措施,迅速整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禁非法生产、经销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
  (五)强化节日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机构要强化对各类煤矿的监察和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瓦斯监控,抓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特别是要认真落实汛期“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渡汛。
  (六)切实抓好食品药品消费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商委、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监测,开展源头综合治理,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迅速妥善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加强领导,确保“五一”节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要对节日安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真正做到领导得力。在“五一”节前,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强化对本辖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针对性检查,加大督办力度,严密防范事故。务必做到隐患清、责任明、制度严、措施实。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都要制定节日期间处置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预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立即组织市政府督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的节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将“五一”节安全工作方案(包括领导分工责任制、值班安排等),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值班室。对未报方案或逾期报告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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