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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大春检察长所作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过硬队伍,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加快建设富强开放生态文化幸福新北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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