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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直2018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直2018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安徽省池州市人大常委会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直2018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8月20日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徐树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池州市市直2018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池州市市直2018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市人大经济和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池州市市直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意见的报告》,决定批准池州市市直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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