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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邮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邮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邮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65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丽水市邮政普遍服务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162号)精神,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邮政法》规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实现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加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建设。以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为抓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着力提高城乡一体化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实现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建设目标和方式

  

  (一)目标任务。全县计划补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17个,建设村邮站254个,更新改造住宅区信报箱12066个,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

  

  (二)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方式

  

  1、补建方式:按照“政府投入、镇乡(街道)负责、行业监督、企业参与”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2、建设内容:包括①邮政营业厅;②农资分销营业厅;③投递室;④值班室(可兼做办公室和会议室);⑤包裹存放间;⑥宿舍;⑦厨房;⑧厕所等。

  

  (三)村邮站建设方式

  

  1、建设模式:村邮站建设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即负责落实场地(无偿提供),确保农村通邮、用邮安全。县邮政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建设方案、标准,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服务内容等不同情况,设立一类、三类村邮站。

  

  2、服务功能:以“基本服务功能”为主,适时开展“扩展服务功能”。基本服务功能:包括函件、报刊、普通包裹投递和受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扩展服务功能:包括邮政各类业务代办受理、票务出售(汽车、火车、飞机票)、帐户转付和小额现金支付等助农取款金融服务、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农村药品配送和农资配送等。

  

  3、建设内容:村邮站可以按标准化新建,也可以充分整合乡镇、村的公用设施辅以改扩建。每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平方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服务、投递工具。

  

  4、村邮员的配置:“村邮员”招聘条件由县邮政部门确定,按照每站1人的标准配备“村邮员”。

  

  (四)信报箱建设方式

  

  1、新建项目。城镇新建居民楼、住宅区信报箱建设由规划部门负责监督业主单位实施,邮政部门参与验收。2012年5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在建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开发建设单位要把信报箱作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预算,按照标准同步建设。2012年5月1日前已通过审批但尚未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没有信报箱建设内容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增加信报箱建设内容,并按规范标准予以建设。

  

  2、补建和改造项目。城镇居民楼、住宅区楼房无明确产权单位且未安装信报箱以及信报箱丢失、损坏或不符合标准的,列入补建和改造范围。建设工作由邮政部门负责,政府部门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邮政部门负责信报箱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财政部门每年予以适当的经费补助。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5月底前),开展调查摸底,听取意见,编制方案,起草实施细则。

  

  2、启动阶段(2012年6月份),召开会议,明确职责,部署任务,落实空白乡镇局所、村邮站站房、村邮员和完成信报箱招投标工作。

  

  3、建设阶段(2012年7-10月份),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改造工作。
  4、验收阶段(2012年11-12月份),对建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和信报箱进行验收,拨付建设资金并全面启动运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景宁畲族自治县邮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共同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和信报箱的建设工作。

  

  1、乡镇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各类问题。

  

  2、发改部门:会同邮政部门加强对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工作,同时,建立考核机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财政部门:加大对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和改造资金支持力度,负责专项资金预算、使用、决算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该项资金补助的申请、核准拨付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运行安全。

  

  4、规划部门:把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5、邮政部门:做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和信报箱试点、推广工作。积极参与村邮员招聘工作,做好村邮员业务培训、考核管理、资源整合和服务功能扩展,完善经营机制,实现服务和管理创新。

  

  (三)加强财政支持。

  

  1、每个新建(调剂、购置)邮政局所安排中央定额投资补助1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15万元;政府安排资金解决投资不足部分,邮政企业负责投入运营需要的相关机具设备和人员。

  

  2、村邮站建设和基本服务运行补助。每个村邮站建设标准为6000 元,其中邮政部门承担20%(以邮政用品用具等实物形式配套),省财政补助20%,县财政承担60%。村邮站建设资金由各乡镇财政先行垫付,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

  

  村邮员基本服务运行费用,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列支,由县政府按每个村邮站规模大小,每年补助5000-6000元。补助资金经邮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考核后拨付。扩展类业务由邮政企业按照业务量等另外支付报酬。

  

  3、信报箱建设补助。信报箱建设标准为120元/个,省财政厅、省邮政公司、县财政局将分别按照20%、20%、60%的比例给予补助。信报箱建设采取在全省信报箱采购企业目录中,选择有关企业按照组织招标的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四)强化督促指导。邮政部门要制定村邮站业务规程和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邮政、财政部门要共同制定村邮站运行考核、资金补助具体方案。各乡镇政府要会同邮政部门,加强村邮站运行的日常管理,并建立专项资金核算体系,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协助做好村邮员工作的考核、补助发放等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作。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定期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改、财政、规划、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验收,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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