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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马尾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暨教育强县核查情况的通报

  马尾区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榕政办〔2006〕13号)的要求,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组于2011年5月10-12日对马尾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核查。检查组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分组深入罗星、亭江、马尾3个镇(街)以及区财政局、教育局、中小学校、文技校、幼儿园(含民办)实地察看、核对数据,并查阅了相关文字资料、报表。现将督导评估与“教育强县”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落实领导职责,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马尾区委、区政府坚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明确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教育项目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和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满足教育发展,把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创建“教育强区”纳入马尾区“十二五”规划。认真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布局、结构与规模。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建立区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办好教育是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希望工程。区委、区政府在统筹区域教育发展上,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充分利用校安工程,结合布局调整,提高办学效益,缩小校际差距,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二)完善保障机制,拨足并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1、科学编制预算,确保“三个增长”。马尾区政府执行“二上二下”的经费预算编制程序,并按预算批复到每一所学校。三年来财政对教育的拨款总额达4.88亿元,2010年扣除上级专项经费后财政对教育的拨款为18314万元,区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率为11.25%,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8.88%高2.37个百分点,财政对教育的拨款三年平均增长率14.4%,比财政经常性收入三年平均增长率11.41%高出2.99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教育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都达到了逐年增长,依法实现了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

  

  2、合理配置教育经费,保障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马尾区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超过当年省定最低标准的同时,从2010年秋季开始,率先实行高中阶段的免费教育,区财政全额拨补854万元,免除辖区内高中学校在校生的学杂费,而且惠及占高中生总数54.9%的非马尾户籍学生,得到普遍赞誉。新增的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学前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占教育总支出比率为6.03%,居全市前列。

  

  3、积极用足用好各种专项资金。一是农村税改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补助资金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二是认真管理校舍维修改造、校安工程等上级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010年省级财政拨付补助四十一中的校安工程款73.7万元,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投入515万元,区本级财政当年配套并支出了1026万元用于实验幼儿园、闽安小学、三中江滨分校等新建、重建项目。三是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和公用经费的区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配足,2010年共配套了312万元免除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资金并及时分解下拨到各中小学校。

  

  (三)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夯实各类学校基础设施。

  

  1、调整资源分布,均衡区域教育。马尾区现有2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专、3所初级中学、7所小学、3所公办幼儿园。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结合实施校安工程,区委、区政府对学校的布局作了全面的统筹规划,制订校安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对全区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分步进行危房改造、拆除或重建。2010年已完成新建闽安小学、马尾实验幼儿园、亭江中心幼儿园项目;完成亭江中学一期加固和闽安中学加固项目。2011年安排新建、重建项目11项,总投资25758万元;加固改造项目9项,总投资3720.24万元。按照省、市校安办的统一部署,全面提速校安工程,更好保障广大师生安全。
  2、加强内部装备,优化教学设施。马尾区政府自2008年以来,加大教育资源配置力度,全区新增教育用地57.5亩,新增校舍面积7141㎡,运动场所500.5㎡,中学生均校园、校舍面积均达到标准。在卫生室建设和专职校医配备上舍得投入,600人以上学校及独立幼儿园基本配置专职校医。2009-2010年,结合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投入近2000万元用于新购课桌椅、添置图书和教学仪器、更新信息技术装备、完善体音美设施等,全区中小学图书、计算机、实验室装备和专用教室等配置达到省颁基本要求和ⅱ类以上标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均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四)强化教师培训,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1、尊师重教,保障待遇。马尾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在教师编制和教师职称职务的核定上,本着保证事业发展的原则,给予队伍编制上的保障,并对农村薄弱学校编制给予倾斜,确保了学校对教师队伍数量上的实际需求。落实教师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并同步实施了绩效工资,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使广大教师能安心工作。注重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建立定期表彰制度。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激发教师爱岗敬业。

  

  2、多措并举,强化师训。马尾区采取各种措施,扎实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着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坚持把继续教育作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一个重要工程来抓。一是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得到很好的保障。二是不断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区教育局和进修校密切配合,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校长培训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三是重视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新建成的区进修校布局合理,设备先进,能满足教学教研和教师培训需要。四是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城乡骨干教师分布均衡。五是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教育公平。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一是切实贯彻“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原则,除了几所生源满负荷的学校以外,区属所有公办学校根据学位余额向外来工子女敞开大门。目前区属公办学校招收的外来工子女近万人,占全区接受外来工子女总数的95%以上,区属公办学校在校生中外来工子女约占52%。二是完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近三年来,区财政按政策预算对外来工子女免学杂费和安排生均公用经费等方面做到一视同仁;在配备教师时,将外来工子女生源纳入师资编制配备,保障了教学质量。让外来工子女享受到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2、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普及水平,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公办民办并举,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健全以乡镇中心园为核心,辐射至各村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巩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8.3%,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0.42%。普通高中实现教育资源优质配置和学校内涵建设新进展,教育质量逐年提高。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办学规模稳定,学生的就业率高,每年均达96%以上,且70%以上的学生能到专业对口的企业就业。成人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扫盲工作成效明显,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降为0.2%,成人文盲率降为4.85%。

  

  二、存在问题

  

  (一)教育经费征、管、用尚待进一步规范。

  

  1、年度财政预算未按“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部分”足额拨付。马尾区财政预算内对职业学校的支出仅包含人员工资以及按福州市标准拨付的180元生均公用经费,未按一类地区生均2000元的标准要求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此外,还有三所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仍由学校自行解决,尚未纳入财政核拨范围。

  

  2、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问题。首先是征收不足,2008年征收完成率为81.69%, 2009年征收完成率只达到80.45%,两年都达不到85%的评估标准。二是管理和使用不规范,2009年用城市教育费附加抵顶生均公用经费以及用于代课金、企业退休教师区补差等共计112万元。三是投入职业教育的达不到规定比例, 2009年投入职业教育93万元占当年教育费附加支出的9%,2010年投入职业教育314万元,占当年附加支出的16.22%,两年都达不到规定的30%的比例,而且差距较大。四是年终滚存结余量大,2009年滚存结余1244万元,2010年滚存结余1830万元。
  (二)加快学校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教育装备水平。

  

  一是目前全区20所义务教育学校中仅有4所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并接受评估,完成率仅25%,建设任务还比较重。二是个别学校建设进度比较慢,影响全区学校布局调整进度,中心城区部分中小学班生额超标。三是教育设施设备虽能达到基本要求和ⅱ类标准,但与强县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25所学校,土地证只办7所,完成28%;房产证一所未办。

  

  (三)教师队伍尚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校长聘任制改革尚未全面推进,未全面实行校长、副校长竞聘上岗选拔任用机制。二是学科配套结构性矛盾和部分学校教师年龄结构矛盾比较突出。初中、小学的综合学科和技能科老师比较缺乏,部分学科又富余较多。进修学校教研员配备更是余缺不均,缺中学生物、历史和小学思品、科学、信息等学科的教研人员,但个别学科的富余人员数量较多。实小以及和平片的小学,超过半数的教师处于同一个年龄层,导致老师职称扎堆现象比较严重,学校的职称岗位数量与已评待聘的教师数之间差距较大。三是教师双向交流轮岗面不够广。

  

  (四)组织入学工作有待加强,空挂户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组织入学工作有待加强,本辖区6-11周岁学龄人口中尚有56人未按时入学,造成小学按时入学率仅98.7%。二是空挂户问题比较突出,仅罗星街道学龄人口中就有280多人属于空挂户,没有确实的就学信息。三是残疾学龄人口的筛查鉴定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意见

  

  (一)加大教育投入,规范使用各项教育经费。

  

  区财政部门要尽快将中职学校生均经费中“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部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税务部门要依法征足城市教育费附加。财政部门要将城市教育费附加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年度教育费附加预算安排,并按预算安排严格支出,不得用于抵顶财政预算内的生均公用经费,要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避免出现大量的滚存资金结余。做好捐资助学统计工作,填好社会捐资助学统计表,加大宣传,因势利导,积极营造捐资助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区政府要加大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城区扩容新建、改扩建、重建项目能顺利进行,尽快缓解城区教育容量不足问题。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2011年投入1000万元装备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计划得到落实。同时要创造条件为学校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提供方便。

  

  (三)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聘用办法,建立健全校长、副校长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的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不断把优秀人才充实到校长队伍里来。继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大力度做好富余学科、富余人员的转岗培训工作,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解决学科配套矛盾和年龄结构矛盾。针对教师轮岗交流问题,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通过进一步深入调研,制定合理可行的方案,逐步转变教师的理念,并为他们提供各种轮岗的政策及后勤保障。

  

  (四)加大取证力度,切实履行政府教育职责。

  

  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法定的区、镇(街)两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加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调查取证力度,实时更新,滚动积累,不断完善教育统计台账。进一步规范对残疾学龄人口的筛查鉴定工作,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筛查鉴定工作机制。筛查要进村、入户,鉴定要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的教育安置。对申请免缓学的残疾儿童要严格控制,避免有学习能力的轻中度残疾儿童失学。

  

  四、评估结果

  

  马尾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复查得分958分,等级优秀。“教育强县”核查得分915分,达到合格。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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