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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JY03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2011jy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1〕42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集美11-03片区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二期灌九路与灌北中路交叉口西北侧工业项目的(编号:2011jy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预申请)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预申请)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预申请)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2011jy03用地产类类型、土地用途、规划设计、环境保护、申请人资格、土地移交时间及土地移交状态、土地出让金及保证金、项目投资强度、合同签订安排等要求,请在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中明确。

  

  三、项目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洽谈的主要内容、确定受让人的方式、监管单位等按方案要求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挂牌(预申请)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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