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名优特产品与外贸商品展暨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定于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2日在北京举办全国名优特产品与外贸商品展暨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为加强对展会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展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名优特产品与外贸商品展暨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实施方案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
全国名优特产品与外贸商品展暨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实施方案
一、名称
全国名优特产品与外贸商品展暨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
二、宗旨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促消费、保增长、扩内需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会展活动在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商贸企业主动开拓市场,改进内外贸流通方式,促进网络购物规范发展,加强产需衔接、带动名优特和外贸商品以及网络商品消费,丰富市场商品种类、激发大众消费需求新亮点。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2日
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6号)
四、工作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将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依托各有关资源汇集全国名优特、外贸及网络商品,既充分体现便民、惠民、利民和扩大消费,又注重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空间、稳定生产和就业,谋求共赢发展。
五、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环球博览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山源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六、展品范围
(一)消费电子:数码相机、摄像机,电子数码产品、电玩,生活与厨房电器,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
(二)服装鞋帽:女装、男装,女鞋、男鞋,箱包、皮具,围巾、领带、袜子等各类服饰用品
(三)文体用品:办公设备、文具耗材,运动服、运动包、运动鞋,旅行、户外用品,健身、球迷用品
(四)母婴用品:童装、童鞋、孕妇装,益智玩具,尿片、洗护、喂哺等用品
(五)家居家饰:家具,家装饰品、窗帘、地毯,居家日用与厨房用品,陶瓷、餐桌用品,水晶及玻璃器皿
(六)工艺礼品:流行时尚饰品,工艺品、礼品、促销类赠品,烟具、打火机、钟表等
(七)电子商务服务:物流与快递服务,银行、金融与会计服务,电脑及相关设备,商务应用软件,网络及电信运营设备与服务,质量与安全认证服务,网络营销及广告
七、配套活动
中国电子商务高峰论坛
内容:邀请业内权威专家、知名学者、行业高管就利用电子商务推进流通领域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引导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研究推进绿色食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建设。
八、有关事项
(一)请各组团单位按照所辖区域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参展。严格参展企业资质审查,杜绝不合格企业及商品报名参展,不得跨区域组团参展。
(二)参展企业可通过各地组团单位统一报名,也可直接向承(协)办单位报名。企业需填写参展报名表(附表1),经由各组团单位或承(协)办单位汇总后(附表2)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1.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周 兴
电 话:010—85226621 传 真:010—85226603
电子邮箱:huizhanchu@ mofcom.gov.cn
2.北京环球博览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政君
电 话:010—64515191 传 真:010—64515259
电子邮箱:nptfair@126.com
附表:
1、全国名优特产品与外贸商品展暨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参展报名表(略)
2、全国名优特产品与外贸商品展暨中国网络商品交易会参展企业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