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卫生局《潮州市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市卫生局《潮州市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卫生局反映。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潮州市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潮州中医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历代名医辈出,在潮汕地区享有较高声誉。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较好的发展,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在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市中医人才较为缺乏,学科带头人、农村中医药人员的数量及素质与中医事业的发展需要存在较大差距,高水平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较少等因素,中医事业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仍未能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实施中医药振兴计划,是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振兴中医药事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努力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提高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
(一)加强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以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把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浓厚、优势明显,人才、疗效、科研、管理、服务、设施一流的“名院”,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县、区中医医院向现代化综合中医医院发展,促进全市中医医疗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拓展中医诊疗手段,提高中医临床疗效。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开设亚健康科室,开展亚健康的临床诊断和保健服务;以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疾病为切入点,对中医药诊疗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疾病开展系统研究,力争在心脑血管疾病、病毒性疾病、老年性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泌尿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诊疗上有所突破。同时,开展中西医结合的创新性研究,探索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在防治重大疾病及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方面的时机、环节、应用方案及诊疗规律,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
(二)规范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0年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根据当地的常见病、多发病,开设具有特色的中医药专科(专病),并逐步形成特色;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基本设施,鼓励中医药人员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力争到2010年,全市各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中医科,并在全市建成1个中医药示范社区。
(三)打造中医名科品牌。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中医医院专科(专病)建设,争取2010年前在省级中医专科(专病)项目上有新的突破,全市有3-5个专科(专病)达到省内医疗行业先进水平,其它专科(专病)达到粤东地区领先水平,并在市中医院建成3-5个重点专科(专病)。
(四)加快中医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市中医医院新址建设步伐,力争2010年前完成建设。
三、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支撑体系
(一)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中医药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通过承担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任务,搭建我市中医药顶尖人才的成长平台,加快中医药顶尖人才的培养。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多渠道引进各类中医药人才,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培养10名中医药界学科带头人、50名具有中医专业特色和较高诊疗水平与研发创新水平的中医骨干人才、100名具有较扎实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临床诊疗水平的基层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
加大中医药教育体系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潮州卫生学校中医药类招生规模,改进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训练模式,增设新兴、边缘学科,进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增加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为中医药发展输送实用型人才;大力完善中医药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体系,通过职业技术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院校进修、专题研修、非学历培训、远程教学等方式为全市乡村、社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中医临床从业人员,以改善农村中医药基础条件薄弱、人才缺乏的状况。同时,借助市级中医医院的技术优势,接受基层卫技人员进修学习,并根据基层需要派出中医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培养县、区级医疗机构急需的中医药人才。
(二)创新中医名医“薪传”机制。以名中医师工作室为示范点,在继承发扬传统师承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继承工作模式,促进不同学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博采众长,拓展名老中医经验继承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使中医药理论在师承实践中发扬光大。同时,联合多学科人才,开展与经验继承相关的科学研究,促进继承工作的持续发展。在全市吸收中青年西医临床骨干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养新一代中西医结合骨干人才,充实中西医结合队伍。
四、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加快中医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中医院要把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为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建设中医药公共文化基地,并以此作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进行中医药文化传播,为公众提供中医药文化公共教育。
(二)加强中医药文献整理出版工作。积极开展潮州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整理潮州中医药文献、潮州名老中医学术成果和经验,传播普及中医药知识,提升我市中医药学术文化的影响力。
(三)促进中医药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借助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品牌,以发展中医药文化旅游为突破口,带动中医药传统文化资源的中下游产业开发,促进中医药文化消费成为当代健康新时尚。
五、加快中医药特色产业建设
(一)提升我市中成药产业发展水平。根据珠三角规划发展纲要和建设中医药强省的要求,结合有关产业政策,探索我市中医药特色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快我市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步伐。针对目前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多数是传统中药制剂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宏兴制药厂等老字号企业为龙头,鼓励中药企业积极推进优势资源整合和产业水平提升,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
(二)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加强对中医药材种植基地的扶持和技术指导。
(三)扶持医院特色中药制剂。鼓励各医院将有临床疗效优势和特色的中医专方研制开发为院内成方制剂;发掘各类验方,按医院制剂申报注册,或委托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中药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