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医药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经贸(经发、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属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和“拓市场、促转型、送温暖”的重要决策,根据国家、省相关产业规划,加快推进我市医药产业振兴和转型升级,保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制定了《杭州市医药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杭州市医药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
为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省相关产业规划,加快推进我市医药产业振兴和转型升级,保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期限为三年,从2009年到2011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市委、市政府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落实“新药港”、“信息港”为重点的“一号工程”,着力增强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竞争能力,整体取得较大突破,实现我市医药产业的振兴和转型升级,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与发挥特色优势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集群,形成以化学制药为基础,现代中药为重点,生物医药为先导,医疗器械为后发优势”的具有杭州特色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形成新的特色和产业优势。
——仿制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作为振兴和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鼓励企业着眼于医药前沿,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支持企业对现有医药产品在工艺技术、新剂型、增加适应症等方面进行二次开发,实现再创新。贯彻“仿创结合”的方针,在仿制的基础上加强制剂的创新开发,特别对到期的专利药物实施“抢仿”策略,争取市场的主动。
——提升做强与淘汰落后相结合的原则。杭州医药产业的发展,不应简单地追求量的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质的提高,坚持提升和做强优势产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两高一资”产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提升、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提升。
——市场导向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市场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的产业指导和政策引导,形成合力推进的机制和格局,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积极引进世界著名制药企业和省内外优势企业来杭创业,实现杭州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行动目标
——总量目标:全市列入统计口径的医药企业工业销售产值200亿元, 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年增长15%;工业销售产值比2005年(“十五”末)增加112亿元。
——规模目标: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成为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在全国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的现代制药企业。形成年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的集团公司2家,其中2010年1家,2011年1家;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的工业企业3家,其中2009年2家,2010年1家;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的工业企业1-5家,其中2009年1家。
——效益目标:全市列入统计口径医药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合计50亿元,年增长15%以上,在全省保持第1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进入前5位。
——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密集加工区、中药现代化基地,有一定影响的新型化学药物生产基地、医疗器械特色产业基地。
——技术目标:所有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均通过行业质量规范认证,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重点企业R &D投入达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0万元/人;开发成功2—3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产品。
——外向度目标:全市列入统计口径医药产品出口交货值达到30亿元,年增长15%以上;出口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5%,利用外资水平大幅度提高。
四、行动举措
1、深入推进新药港建设
充分发挥杭州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研究解决新药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3)21号),用足用好医药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加快新药研发和产业化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对历年安排的项目做好跟踪考核,督促企业按期完成项目合同目标,及时做好结题验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制订促进本区域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形成合力推进新药港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协调发展。
2、完善产业规划与政策引导
通过政策和举措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医药产业作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民生产业的地位;通过各类推广和宣传工作,提升杭州医药产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十一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09-2012)》,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对接。启动医药产业“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为下一阶段产业发展的目标、重点和措施提供依据。
3、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
继续实施医药行业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对国家宏观产业政策调控和生产要素制约的适应力,培育和发展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特色产业集聚区。继续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加快新建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的实施。推进杭州“新药港”产业集聚区建设,尽快形成一批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药港”产业集聚区建设,将其建成杭州医药产业示范基地。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富阳经济开发区、桐庐经济开发区、临江工业区等医药产业功能区的尽快形成,成为我市医药产业重要基地,促进区县(市)医药工业协调发展。
4、促进医药企业协调发展
对列入全市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和百家重点企业、200家成长性中小企业中的医药企业,建立跟踪联系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积极培育医药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在产业集群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动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培育开发特色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稳步发展。
5、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与平台建设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加大技术投入,争取企业的R &D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达到5%。贯彻仿制与创新相结合的方针,加强生物医药、基因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新药研发以及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的开发。进一步发挥杭州高通量新药筛选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其与我市医药企业的合作。培育和发展医药专业孵化器,充分发挥孵化器的功能和作用,完善开发平台建设,提高运作水平,面向社会开放,为留学归国人员和国内学者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引进一批新的企业和项目,努力成为杭州“新药港”建设的企业源、项目源、人才源。建设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中试平台,为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疗效确切的新药开发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提供技术保证。
6、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充分认识品牌的重要性,要把品牌看成是一种宝贵的战略资本,把培育自己的品牌作为构筑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提高创牌意识和品牌经营能力,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努力争创国家级和世界知名品牌。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力,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长远发展战略,对品牌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运用整合营销沟通的手段,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企业应大力培养和维护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合理进行品牌延伸。政府部门应加强保护企业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推广我市名牌医药产品,提高其知名度。
7、强化产品质量安全
引导和督促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规范和要求,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从产品研发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改进装备和工艺,提高质量保证水平。整顿和关停一批规模偏小、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医药生产企业,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
8、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充分利用我市医药市场网络,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空间。对于企业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国内各类展会,给予展位费资助,并在形象制作费、品牌宣传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助,以降低企业拓展市场的成本。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在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对于杭州医药品牌给予一定的加分。积极为已落户杭州的外资医药企业做好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增资扩股,促进后续项目在杭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是推进“新药港”建设的关键所在,要紧紧抓住国外资本转移的契机,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国际交流,下大力气引进国际著名制药公司来杭投资建厂、合资合作。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扩大产品出口,设立海外公司,进一步推动我市医药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内著名制药企业的联系,鼓励国内优势企业和上市公司来杭投资医药产业。
9、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
在医药产业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企业”工作,按照《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8)343号)的要求,利用市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企业联合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建立网上专业市场,通过电子商务的营销模式创新,缩短产品流通周期,降低产品营销成本,拓展国内外市场。
10、加大对企业的融资与减负力度
通过工业债权基金的放大效应,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医药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通过网络联保信贷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方式提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券。积极执行我市“减负解困促发展”的财政政策;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享受大企业大集团的有关政策。
11、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激励、保障、流动机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灵活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形成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用政策吸纳人才的良好氛围,为杭州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12、加强医药行业管理
加强行业管理,继续做好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加强行业预警,开展行业信息发布,建立杭州市医药产业信息中心,为企业提供专利技术、成果转让、宏观信息等服务。培育壮大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引进、法律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在实施行动计划中的工作职责和分工、落实到人。通过不断协调和沟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的市、区、部门协作和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医药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
2、资金保障
积极利用我市医药产业、技术改造(工业投资)专项资金,工业债权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各类专项资助奖励等资金,为扶持医药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制度保障
根据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已有政策文件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尽快予以修订;主动向企业提供涉及医药产业的经济形势和国家、省、市政策的解读,充分听取企业呼声,研究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
4、服务保障
进一步推动政府由管理、审批型向服务、监管型转变,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继续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专业信息网站发布信息或建立交流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渠道。
5、建设保障
从全市一盘棋角度,进一步合理调整区域结构。积极做好现有医药企业的整治、搬迁和改造,同时科学布局医药专业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优化完善医药专业园区的规划和布局方案,加快推进建设,为我市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6、监督保障
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药行业管理机制。加强医药行业准入管理,通过实施行业规范认证、完善退出机制、促进企业联合重组等措施,优化我市医药行业的企业结构。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在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发展规划、准入条件以及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附表:杭州市医药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doc
//hzjingwei.gov.cn/hzjingwei2/ew/UploadFile/2009817115161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