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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党委和管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来宾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0日
 
来宾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2009年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环境立市、工业强市、城建塑市、农业稳市、商贸旺市”的发展战略,围绕“五翻番、四突破、三改善、二下降、一提升”的目标,以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主线,扩大投资规模,优化经济结构,增加经济总量,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广西新兴现代化工业城市。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大、中、小投资项目一起上的格局,积极推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今年20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
  2009年,全市20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为:兴宾区(含市直)112亿元、忻城县20亿元、象州县26亿元、武宣县20亿元、金秀瑶族自治县10亿元、合山市18.2亿元。
  根据这一目标任务,我市确立241项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总投资50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6.5亿元。其中,重点前期工作项目158个,计划总投资362.2亿元;市本级项目158项,总投资40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2.3亿元;各县(市、区)项目83项,总投资9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2亿元。
  (一)市本级项目
  1.工业和交通项目:来宾铝板带及原铝配套二期、广西来宾银海铝材有限公司铝型材加工、广西农垦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漂白蔗渣浆、柳州至南宁客运专线、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迁江华侨工业园铝水专用道路等93项,总投资31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8.2亿元。
  2.城建项目:永鑫大桥(红水河三桥)、来华大桥(红水河四桥)、中央绿化带(桂中大道段至盘古大道段)及盘古文化公园、红水河北岸节点景观、桂中大道延长线工程、高速公路出口改扩建景观工程等33项,总投资1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1亿元。
  3.农业项目: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整村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8项,总投资5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54亿元。
  4.商贸流通项目:来华金属物流园、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华侨投资区四星级酒店等5项,总投资2.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35亿元。
  5.社会公益项目:市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市职业技术学院、市职业教育中心、市委党校新校建设项目、来宾高中等19项,总投资1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6亿元。
  (二)县(市、区)项目
  1.兴宾区:河西农贸市场项目、迁江清水河水电站、蓬莱洲旅游度假区等14项,总投资1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2亿元。
  2.忻城县:广西金嗓子药业公司忻城厂区综合扩建项目、乐滩水电站后期工程、红渡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等21项,总投资50.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1亿元。
  3.象州县:龙腾纸业公司全桑秆化学浆生产项目、广西银龙塑钢集团有限公司塑钢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广西太粮米业有限公司、象州温泉旅游渡假村等21项,总投资1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38亿元。
  4.武宣县:广西敏诚矿业有限公司硅锰合金项目、武宣县绕城公路、华润水泥(武宣)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武宣县木制品加工等12项,总投资1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75亿元。
  5.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县城垃圾处理中心、枫木坳电站等7项,总投资2.3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69亿元。
  6.合山市:合山港码头工程、合山市污水处理工程、汇景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轻质(纳米)碳酸钙生产项目等8项,总投资5.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8亿元。

  三、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期一年,时间为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共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2~3月)
  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项目建设年”动员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制定年度计划,周密部署,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9年3~12月)
  围绕总体目标,按照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新项目开工,竣工投产一批项目,力争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6亿元总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2010年1月~2月)
  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所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评比,总结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市固定资产投资206亿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简称206领导小组),206领导小组对全市项目工作负总责,检查指导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
  206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秀隆 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和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景宪法 市委副书记
  卢运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苏建荣 市委常委、秘书长
  韦善国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吴俊明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苏立环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曾 艳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庞标益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启亮 副市长
  陈 维 副市长
  杨静华 副市长
  李新元 副市长
  王松胜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韦加和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莫帮福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玉 德 市委副秘书长
  韦 平 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吴 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宝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局长
  李朝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柱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大研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宝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毅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 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克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余治平 市发改委主任
  兰筱斌 市经委主任
  江振文 市安监局局长
  侯代忠 市教育局局长
  吴桂强 市科技局局长
  韦穆尤 市民委主任
  兰向东 市民政局局长
  吕杰明 市财政局局长
  杨江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显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基敏 市建规委主任
  罗美兰 市交通局局长
  朱贾莲 市水利局局长
  曹远林 市农业局局长
  徐继雄 市商务局局长
  张庆琨 市文化局局长
  邓海明 市卫生局局长
  王 华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陈建强 市审计局局长
  成文峰 市环保局局长
  黄锡萍 市统计局局长
  龙 志 市林业局局长
  潘启勇 市粮食局局长
  覃汉恩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权永能 市广电局局长
  陈志坚 市旅游局局长
  张洪程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黄晓蓓 市法制办主任
  206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206办公室)及八个重点工作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1)206办公室
  206办公室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206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是206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内设综合协调组、规划前期组、资金筹措组、征地拆迁组、信息宣传组。206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党委、政府部门抽调,集中办公(联系电话:4298343)。
  206办公室领导成员如下:
  主 任:卢运福(兼)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韦加和(兼)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柴志远    市长助理
  韦 平(兼) 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李朝晖(兼)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大研(兼)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治平(兼) 市发改委主任
  206办公室工作职责为:
  一是负责全市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推进项目规划与前期、项目开工与续建、项目宣传与信息工作,负责项目统计、汇报和建档工作。
  二是研究提出我市申请中央、自治区投资的方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三是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
  四是会同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全市项目建设进行督查。
  五是统筹协调、联系市八大指挥部以及各有关部门做好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服务和项目前期工作。
  六是统筹协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等部门加强项目配套资金、补充资本金、银行贷款、债券、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
  七是统筹协调市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八个重点工作指挥部(详见来办(2009)16号)
  各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贯彻执行指挥部工作指示,接受206办公室工作协调,按所属指挥部分工,指导、协调各服务小组工作,定期向指挥部和206办公室汇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配合开展项目建设督查工作。
  (3)项目推进协调服务小组
  各项目责任单位设立项目推进协调服务小组,对指挥部负责,在206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指导下开展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重点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开工筹备、建设施工、竣工投产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期向206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汇报项目建设尤其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每个服务小组由一名组长和两名组员构成。组长由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员由项目责任单位中协调能力强、有项目建设经验、工作负责的同志担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
  2、市直有关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基建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的审批、核准或转报工作,对口跟踪落实国家、自治区发改委重大项目审批或核准;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等。
  市经委负责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的审批、核准;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推进等。
  市建规委负责协调来宾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与城市规划相衔接的有关问题,做好项目规划选址相关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开工许可审批,城建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推进;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建设厅有关审批事项等。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规划调整、预审和审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协调,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政策性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完成项目用地报批任务,指导县(市、区)征地拆迁部门做好征地拆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审批事项;负责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协调推进等。
  市财政局负责整合财政资源,提出市本级安排出资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方案,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和拨付,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指导县(市、区)财政资金的筹措和拨付等。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部门积极组织资金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金融部门与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等。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环保局有关审批事项等。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项目林地使用的审批工作,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林业局有关审批事项;协调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负责林业项目工作协调推进等。
  市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参与筹措建设资金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性问题,指导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对新建项目提供岗位和就业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等。
  市国资委负责组建项目建设投融资平台,参与资金筹措。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新农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农业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推进等。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项目业主开展交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筹措;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交通厅有关审批;交通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推进等。
  市水利局负责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水利厅有关审批事项;水利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推进等。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督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等。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负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稳定。
  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支持、服务、配合全市项目建设。
  3.各县(市、区)职责
  对本级和上级安排的项目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协调推进机构,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等工作。重点做好落实项目征地拆迁、配套资金工作;配合项目业主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石料场和取、弃土场等临时用地征用等问题;协助保障施工用水、用电等;协调解决项目施工单位与地方有关单位、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治安,为项目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规划、投入及审批工作
  加快完善各类项目建设专项规划。根据2008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大多数是从近年来上报的各类项目建设专项规划中选取的情况,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完善各类项目建设专项规划,超前策划重大项目,重点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民生改善、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上。要成立专门小组对规划内的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积极储备重点投资项目。
  加大财政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安排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市投资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年度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前期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力争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确保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达到申报要求,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完备。今年市预算内财政安排的年度新开工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达到5000万元以上。同时,按照投资主管部门的计划要求或建设单位的专项申请及时下拨经费,确保重大新开工项目前期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市、区)预算内财政安排的年度新开工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要力争达到500万元以上,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分工协作加快项目审批进程,实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成立由市发改、经委、国土、林业、环保、建设、规划、水利等部门参加的项目前期审批协调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并头办理。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严格执行项目审批“三项制度”,切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办”。
  (三)千方百计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特别是争取2009年和2010年中央新增投资。同时,努力争取国债资金、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国家预算内专项补助等国家资金以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
  加强政银企合作,争取实现新的信贷合作。抓住国家实行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争取扩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重点跟踪落实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已承诺的信贷额度,积极协助业主落实有关贷款条件和办理承诺手续,争取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
策划和包装项目,争取利用国外贷款。加强国外贷款项目前期调研,增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抓好环保、社会事业、城建等领域项目申报,争取进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开展多渠道筹融资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公益性项目。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各种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参股等不同方式参与社会事业项目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统筹推进切实搞好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工作
  做好用地指标落实工作。市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及时跟踪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工作,争取尽快获得自治区批准,积极争取自治区在安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指标时给予我市大力支持;市国土部门要主动指导县(市、区)和项目业主办理土地申报手续,统筹安排好用地指标,加强指导和督促,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多争取用地指标。
  积极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和数量,加大盘活存量土地力度,提高项目用地效率,解决更多中小项目建设用地困难的问题。安排好土地储备资金,扩大土地储备规模。
  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明确县(市、区)的征地拆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按照工作程序完善各项手续,做好有关征地拆迁工作的各项前期工作准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拆迁工作。搞好被征地拆迁人员经济补偿及安置工作,严格执行《来宾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减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差异,妥善解决好被征地人员的经济补偿和生产生活问题,争取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项目建设是我市今年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充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本职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项目建设年”活动。
  实行领导联系、部门负责制。市四家班子领导成员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每人至少负责对口联系和牵头推进一个重点项目和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每个单位负责联系一个重点项目,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政府各部门按行业负责本部门所辖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单位一把手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联系项目见附表)
  坚持投资项目业主责任制。政府投资项目业主要按照所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责任制和具体任务落实,列出项目进度计划表,明确专人主要抓和具体抓,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积极、主动的办法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非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也应按照投资计划,想方设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对应的业主见投资计划表)
  (二)科学组织,强化管理
  按照投资规律科学安排,制定项目进度倒排工期表,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要求,按计划完成。优先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投资,使项目早竣工早投产;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审批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办理各项报批手续,既要严格遵守项目建设有关程序,又要特事特办、简化手续,项目前期涉及的项目审核、环评审查、用地审批、银行审贷等工作要提高效率,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实现开工建设。要千方百计开工新项目,项目建设要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形成有效需求。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项目建设,加强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实施要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目标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度。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确保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进一步规范项目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建立预防机制,把廉政教育作为预防项目建设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建设优质工程的同时建设廉政工程、民心工程。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我市加快项目建设新形势,在全市营造项目建设浓厚氛围。在宣传工作中,要注意宣传加快项目建设对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积极作用。借重大建设项目开竣工机会积极营造氛围,宣传我市扩大投资和加快建设的良好势头。
  (四)健全机制,加强保障
  1、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市206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汇报,汇报单位为206办公室、八大指挥部、项目责任单位,重点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加快推进的建议。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每月1日、16日向206办公室报送半月进度报表,报告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206办公室每月编制两期项目建设简报,通报项目建设情况。
  2、健全三级协调机制。全市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206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涉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问题由206办公室、各指挥部协调解决,一般每旬召开一次协调会;一般性的问题由206办公室各工作组、各指挥部项目协调服务小组随机协调解决。
  3、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一是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市委、市人民政府年底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工作目标完成较好、在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目标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二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项目建设和干部考核使用相挂钩。年底组织对项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并作为干部使用的参考。三是开展“项目建设年”立功竞赛活动。对在项目前期推进和项目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建设单位、参建单位、服务部门、新闻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强化督查问责机制。由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专门督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逐项对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进度、投资量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及部分重点项目业主,也要对本单位项目建设或服务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内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影响项目建设的环节和无特殊原因完不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单位,凡是负有责任的,属于单位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属于个人的要对有关人员实行问责。对不干事、不负责、不履行职责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2009年来宾市20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表
  附件2:来宾市“项目建设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责任表
  附件3:来宾市“项目建设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表
  附件4:来宾市2009项目重大项目开工时间表
  附件5:来宾市四家班子领导"五个一"工作目标一览表
  附件6:市直单位联系的城市建设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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