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设立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以及《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阿府办发(2005)36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各县政府办公室设立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阿坝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各县设立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请示的批复》(阿编发(2008)2号),请尽快设立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挂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并确定专职人员,落实办公经费。
二、根据全省要求,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各县政府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并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三、各县设立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挂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后,请认真制定工作职责,并向州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上报落实情况。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