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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豫办〔2007〕6号)精神,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做好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2008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
  今年全省技工院校计划招收新生80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养10000人。各省辖市要将省下达的招生任务列入年度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解招生任务,落实到每个技工院校。各技工院校要积极完善办学条件,保持并扩大招生规模,努力做好生源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
  二、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和组织工作。
  要搞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贯彻落实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契机,总结以往有效的宣传经验,充分利用新的宣传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技工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技工院校的办学特色、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以及国家和我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使社会、学生、家长及时、充分了解有关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办法,营造有利于促进技工院校发展和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各技工院校要采取措施多方组织生源,可利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就业服务站所平台,建立招生网络;也可以深入学校、家庭上门服务,扩大招生。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编印《河南省技工院校名录》,发放至全省初、高级中学和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就业服务站所,对技工院校的招生计划进行公示并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
  三、做好新生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从2008年春季招生开始,技工院校招收新生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1)进行电子注册。采取纸质备案与网络管理系统备案同时进行。学校要完整录入新生信息,到省厅纸质备案后三天内,按审核程序准确完整上传服务器。新生备案数据将成为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发放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未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并打印备案表的院校将不予备案(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春季招生备案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秋季招生备案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四、进一步创新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机制。
  各省辖市、各技工院校要多方组织生源,积极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经验和作法,创新合作招生模式,继续推动技工学校之间、技校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之间联合招生。高级技工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要发挥在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中的辐射带头作用,与县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连锁办学,分阶段学习,方便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就近接受技工教育。积极与普通初、高中学校相衔接,联合建立校乡、校县生源基地。探索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培养制度,采取订单培训、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施培养,创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层次,做到校企互动,达到校企“双赢”,建立校企长期合作机制,促进学校招生。
  五、完善体系,建立健全技工院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2008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资助技工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要继续加强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进一步增强技工院校吸引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执行《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贫困学生的统计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助学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助学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各技工院校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技工院校毕业生择业期2年。当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参加失业登记,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有创业愿望并接受创业培训自主创业促就业者,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技工院校应在提高就业率的同时,提高就业质量,督促有关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双方权益,确保学生就业的相对稳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方法
  1.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口令。
  2.单击学生电子注册管理菜单,选择在校学生信息管理。
  3.方法(1):单击学生基本信息,逐条输入学生信息并保存。
  方法(2):单击“学生基本信息”→“导入数据”→“导出模板”,选择路径并保存。在导出的“EXCEL模板”中输入学生基本信息→返回“在校学生信息管理”界面→“学生基本信息”→“导入数据”→“EXCEL数据导入窗口”→“导入数据”→选择已录入学生信息的“EXCEL模板”,导入数据并保存。
  4.返回“在校学生信息管理界面”点击“查询”→单击鼠标右键→“导出EXCEL”选择路径并保存→在该EXCEL文件中将学生信息按附件2表样调整后制表→按不同学制分页→用A4纸打印→生成“新生备案表”。
  5.返回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主界面→“学生电子注册管理”→“连接远程服务器”→“学生电子注册管理” →“远程数据同步管理”→“数据同步”,上传学生信息至服务器。
附件2:××技工学校××年×季新生备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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