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保证平时早晚时段和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的环境秩序管控效果。市执法局决定,采取4项制度性措施,规范和完善城市管理检查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日常早查制度
(一)早查时间为每日6:30至8:30。城六区执法局和市局各执法分局所有涉及区域管理的执法中队要成立早查分队,重点对辖区城市主要道路早间饮食摊点、建筑垃圾抛撒现象和其他影响城市容貌环境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将处理结果进行详细登记。对于阻碍行人通行、影响环境卫生非法形成的早间占道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发现道路有建筑垃圾抛撒现象的,要及时联系辖区市容部门进行清扫保洁。
(二)在早查工作中,对于经批准设立的各便民点和早餐服务点,各早查分队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经营时间、地点、项目进行限定,并督促经营业主配备必要的垃圾容器,确保环境保洁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对于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影响市民出行的经营摊点,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三)市执法局督查二处执法检查科每日清晨,都要安排检查人员,对全市早间城市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要迅速通报相关单位。各区执法局(分局)对于市局通报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果断加以解决,不得搪塞、敷衍和推脱。
二、落实日常夜查制度
(一)夜间检查时间为每日18:00至22:30。城六区执法局和市局各执法分局所有涉及区域管理的执法中队要加强晚间管理和巡查,重点是要控制晚间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现象。对于占道夜市行为,在依法取缔之前,要做好说服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全市58个重点地段岗位职守责任,切实做到人员、时间、管控效果三落实。
(二)对于22:30后至次日6:30前的城市管理工作,城六区执法局和市局各执法分局必须成立一支应急执法队伍,随时处理上级转办及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
(三)市执法局督查二处执法检查科每日晚间,要安排检查人员,对各区执法局(分局)晚间占道夜市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并对晚间全市城市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迅速通报相关单位,并督促协调解决。
(四)市执法局将继续坚持处室领导巡查工作制度。在执法督查二处检查科每日不间断检查的同时,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于每日18:00-22:30,对全市"五个周边"及一、二类道路进行随机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联系各区执法局(分局)夜查分队进行现场解决。重大问题可联系检查科值班人员共同督促处理。各处室负责人要将前日晚间检查问题及整改结果汇总整理后,于次日上午11时前转交执法督查二处(传真:87325520),作为各区执法局(分局)当月业务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
三、完善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局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执法局要继续坚持由市局领导带队、城六区执法局相关领导和市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与检查的做法。在检查前,参检人员要例行签到。检查过程中,业务处室相关人员要详细做好检查登记。对于市局领导指出的问题,陪检处长要会同有关责任单位领导立即加以解决。短时间不能解决的,业务处室陪检人员要对问题实施跟踪督办。
在全年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期间,参与市局领导带班检查的组成人员包括:市局领导、城六区执法局相关领导、市局有关业务处室领导、市局有关支队执法队员(不少于3人并含执法车辆)、公安城管支队干警(不少于2人并含执法车辆)。必要时,邀请相关媒体记者参加。
四、建立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城六区执法局集中整治制度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城六区执法局必须安排集中整治活动。其中节假日期间的集中整治活动不少于2次;双休日期间的集中整治活动不少于1次。集中整治活动应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出安排。整治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原则上应在市局领导带班检查时间之内。整治内容要以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和非法从事户外宣传活动为主。各单位在组织集中整治活动时,必须保证充足的执法力量,并在公安城管大队的遂行保障下进行,力求营造声势、突出效果。在节假日(双休日)市局领导带班检查开始前,城六区执法局陪检领导要将辖区当日集中整治活动是否开展或开展整治工作的简要安排,主动向市局带班检查领导或陪检处长进行汇报,业务处室陪检人员要做好相应登记。市局领导每日检查线路可以结合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安排做出适当调整。
五、抓好制度落实需要明确的事项
(一)全面推行早晚检查工作制度
从即日起,城六区执法局和市局各执法分局要按照6:30至8:30和18:00至22:30的时间段,先行着手安排好早晚查的人员和车辆,确定联系电话和对讲机呼号,并于11月4日(星期三)以前将11月份早晚查安排表(以后均为每月28日前报下月早晚查安排)报市局执法督查二处。远郊三区执法局可结合辖区实际具体操作。
(二)市局3项检查结果在考核评比中的运用
检查结果分为市局领导节假日(双休日)检查结果、市局各处室负责人值班检查结果和执法督查二处日常检查结果三大项。其中,市局领导节假日(双休日)检查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列入每月两次集中明查分值当中,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一律加倍扣分;市局各处室负责人值班检查结果列入每月暗查分值当中,未能有效整改的问题加倍扣分;执法督查二处日常检查结果按照市局下发有关文件执行。
(三)集中整治活动开展应与全市58个岗位职守点责任落实相统一
城六区执法局必须充分认识市局开展节假日(双休日)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在集中整治人员的安排上,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调配,实行倒班休息制,保持执法队员的战斗力;另一方面要保证全市58个重点地段岗位职守人员的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抽调,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与岗位职守责任落实相统一。
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