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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认证技术规范清理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认证机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2008年9月28日,共受理技术规范备案申请181份,其中批准备案89份,不予备案74份,认证机构中途撤销10份,还有8份正在审查过程中。根据《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17条以及《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7章和第8章的规定,认证机构应及时开展已备案技术规范的清理评价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为了做好上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专家对发布的认证技术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认真填写《认证技术规范复审/评价报告》(附件1),该报告连同技术规范的正式发布文本一起于2008年11月10日前上报认监委,同时发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技术规范清单见附件2.
  二、对于评价结论为需要修订的技术规范,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修订,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应重新提交备案。
  三、对于评价结论为废止的技术规范,请一并上交《认证技术规范废止报告》(附件3)。
  四、如果对认证技术规范备案管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也欢迎以公函形式一并提交。
  五、相关文件和附件请自行从/
  cnca/rdht/rzjsgfgl/bacxjwjxz/default.shtml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冬010-82262664,娄丹010-8226268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邮编:100088
  电子信箱:loud@cnca.gov.cn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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