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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人事司关于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中国工程院增选院士总数不超过60名,包括现设的9个学部所涵盖的工程科学技术的各学科专业范围,分别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工程管理学部。请各单位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工作。

  

  二、被提名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4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凡2005、2007、2009年连续3次被提名、推荐为中国工程院或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的,2011年停止1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三、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试行)》,测绘工程学科下分三个专业,分别是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航天测绘、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工程,相对应须提名到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而遥感技术则属于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应提名到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请提名单位与被提名候选人严格按照这一标准,确定提名的学部及候选人的专业。

  

  四、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需按要求填报《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并提供被提名人业绩材料。《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需提供每位候选人《提名书》原件一式15份,并附光盘(不接受u盘和移动硬盘提供的电子文本资料)。提名书按附件的样式印制(a4纸),字迹清晰。《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被提名人业绩材料包括: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及有关材料表格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cae.cn/cn/yszx/2011nianyuanshizenxuan/。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仔细研究《办法》中对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明晰、有价值。

  

  五、请将上述材料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至国家测绘局人事司。提名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测绘局人事司教育人才处联系。

  

  联系人:杨娉,联系电话:010-63882003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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