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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水平,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拟于2008年12月上旬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的考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县级、市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公务员(含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具有理工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2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二、考核报名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我局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确认,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申请人应当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经所在单位盖章后,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报我局。
  三、考核地点
  考虑到江苏省和广东省的特种设备数量较多,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的考核人员也较多,本次试点考核的地点定在南京市和广州市。其他省申请参加本次试点考核的人员可选择到南京市或广州市考试。不申请参加本次试点考核的省份的人员,可参加明年上半年我局组织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考核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核范围包括安全监察基础知识、特种设备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知识、安全监察技能、行风廉政建设要求等内容。
  考核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和参加考试的人员,我局将另行通知。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的申请表、学历证明复印件、相片和报名情况汇总表报至我局。
  其他具体事宜可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周亮   电话:010-82262244
  传真:010-82260184  电子邮件:zhoul@aqsiq.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报名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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